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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小知识50问第五期

发布时间:2023-09-13 来源: 浏览次数:3

慈善捐赠的受益人一般怎么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四十条规定,捐赠人与慈善组织约定捐赠财产的用途和受益人时,不得指定捐赠人的利害关系人作为受益人。旨在保证慈善捐款的公益属性,将捐赠的财物真正用于法律所规定的慈善事业,以免捐赠人假借慈善名义谋取私利。


向慈善组织捐了款,如何才能知道自己的善款没有被挪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应当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信息公开应当真实、完整、及时。同时,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开其募捐情况和慈善项目实施情况。公开募捐周期超过六个月的,至少每三个月公开一次募捐情况,公开募捐活动结束后三个月内应当全面公开募捐情况。慈善项目实施周期超过六个月的,至少每三个月公开一次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结束后三个月内应当全面公开项目实施情况和募得款物使用情况。此外,慈善组织开展定向募捐的,应当及时向捐赠人告知募捐情况、募得款物的管理使用情况。



受益人违反协议,是否需要返还资助的善款?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五十九条规定,慈善组织根据需要可以与受益人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约定慈善财产的用途、数额和使用方式等内容。 
受益人应当珍惜慈善资助,按照协议使用慈善财产。受益人未按照协议使用慈善财产或者有其他严重违反协议情形的,慈善组织有权要求其改正。受益人拒不改正的,慈善组织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受益人返还财产。慈善组织对志愿者应当提供服务的必要条件,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并对其可能发生的人身危险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骗取捐款,将受到什么惩罚?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慈善组织、慈善信托有违法行为的,可以向民政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或者慈善行业组织投诉、举报。民政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或者慈善行业组织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国家鼓励公众、媒体对慈善活动进行监督,对假借慈善名义或者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以及慈善组织、慈善信托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曝光,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对假冒慈善名义骗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哪些情形慈善组织不得开具捐赠票据?

 根据《公益事业捐赠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下列行为,不得使用捐赠票据:
(一)集资、摊派、筹资、赞助等行为;
(二)以捐赠名义接受财物并与出资人利益相关的行为;
(三)以捐赠名义从事营利活动的行为;
(四)收取除捐赠以外的政府非税收入、医疗服务收入、会费收入、资金往来款项等应使用其他相应财政票据的行为;
(五)按照税收制度规定应使用税务发票的行为;
(六)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行为。


  民政部门对有违规行为的慈善信托如何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慈善信托的受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由民政部门予以没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1)将信托财产及其收益用于非慈善目的的;
(2)未按照规定将信托事务处理情况及财务状况向民政部门报告或者向社会公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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